廣州輕工集團工商管理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是廣州輕工工貿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專門負責員工培訓工作的組織機構。為規范學院的管理,特制訂本章程。集團公司組織的培訓工作適用本章程。
學院旨在規范集團公司培訓管理,建立和完善集團公司培訓體系。通過培訓提高員工整體素質,并在集團公司內部培養專業培訓講師,建立一支穩定的內部培訓師隊伍。
(一)在集團公司范圍內選拔并培養專業內部培訓師,建立一支穩定的內部培訓師隊伍,通過培訓提高員工整體素質。
(二)建立集團公司培訓課程體系,組織開發培訓課程,編寫培訓教材,制作培訓課件及測試題庫。
(三)整合并共享集團公司內外部培訓資源,提升集團公司培訓能力。
(一)學院享有對全集團公司培訓工作進行監督指導的權力。
(二)學院有權掌握各單位培訓管理狀況,并對不符合學院培訓工作整體要求的單位提出相應的改進要求。
(三)學院有權對各單位培訓資源進行調配,包括師資、課程、培訓硬件的合理調配。
學院由院長、副院長、培訓辦公室主任分級管理,均為兼職擔任。
(一)院長
學院院長由集團公司黨委書記擔任。院長職責如下:
1、主持學院日常工作;對學院重大事項進行審批。
2、確定學院管理制度文件,規范學院培訓管理。
3、確定學院發展目標與方向,監管學院運行情況。
(二)副院長
學院副院長由集團公司分管人力資源工作的副職領導擔任。副院長職責如下:
1、協助院長主持學院日常工作,對學院重大事項進行審核。
2、協助院長確定學院管理制度文件,規范學院培訓管理。
3、協助院長確定學院發展目標與方向,監管學院運行情況。
4、每年向院長提交年度工作總結及計劃,定期向院長匯報工作。
(三)培訓辦公室主任
學院培訓辦公室主任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部長擔任。培訓室辦公室主任職責如下:
1、協助副院長開展培訓工作,并主持相應培訓工作。
2、確定培訓目標與計劃,每年向副院長提交年度工作總結及計劃,定期向副院長匯報工作。
3、負責管理學院培訓辦公室,指導并監督培訓工作。
4、組織學院培訓辦公室進行培訓師選拔、培養、評比以及培訓課程開發、培訓教材編寫等。
5、組織學院培訓辦公室進行培訓項目、培訓師、學員的培訓檔案管理。
(四)培訓辦公室
培訓辦公室設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學院日常管理工作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
為規范集團公司的培訓管理,學院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
集團公司培訓課程包括:外部課程及集團公司內部開發課程。外部課程是指參加外部咨詢或培訓機構的課程培訓后,受訓人員將課程核心內容進行合理修訂,并調整成適用于集團公司內部培訓的教材,然后在集團公司內部進行傳授并在企業內部推廣,也可以根據集團公司需求聘請外部講師進行授課;集團公司內部開發課程是指根據集團公司專業分類及集團公司每年經營發展需要,由學院每年自行開發的課程。學院整合共享內外部課程資源,形成模塊化課程,不斷完善學院的課程體系。
培訓采用內部培訓師為主,外部培訓師為輔的原則。集團公司內部培訓師由集團公司總部和下屬企業員工兼職擔任,學院不定期組織內部培訓師的競聘選拔及評審;組織內部培訓師參加專業培訓交流、優秀培訓師評選,并建立集團公司內部培訓師檔案。
內部培訓師條件:
1、內部講師:
(1)集團公司部門負責人、集團公司直管企業負責人可直接聘為內部講師。
(2)集團公司相關業務專業人員,并通過內部講師的競聘選拔及評審的,可聘為內部講師。
2、特聘講師:集團公司領導可聘為學院特聘講師。
3、內部專家成員:集團公司及旗下企業中獲得高級職稱人員并在相關領域中獲得一定成就的人員。特聘講師、內部講師和內部專家成員可以重復。
外部培訓師條件:
1、外部講師:與集團公司業務相關并經過集團公司部門考核的講師。
2、外部專家成員:與集團公司業務相關的實戰企業家、專家教授。
內部、外部專家成員由學院發放聘書,每次聘用期限為2年。
學院應根據集團公司經營發展及員工成長需要,結合學院培訓管理程序及學院培訓資源,有計劃系統地開展培訓工作,并建立培訓檔案,包括培訓班檔案、培訓師檔案、培訓學員檔案、培訓課程檔案等。學院要定期更新培訓檔案信息,以便對培訓成效進行調查。
學院按照以下工作流程開展學院日常工作:
建立學院管理體系并完善相關制度,規范集團公司培訓管理程序,將企業培訓規范化、系統化,管理并指導、監督集團公司的培訓工作。
建立集團公司穩定的內部培訓師隊伍,不斷提升其專業素質及培訓能力。培訓師隊伍人數合計不少于15人。
建立集團公司自有的課程體系,不斷更新完善,適應企業經營發展需要。
加強員工培訓,適應企業發展和員工隊伍素質提升的需要。
學院經費主要來源于集團公司撥款。每年學院向集團公司提交年度經費預算,經集團公司批準后予以實施。
學院不以營利為目的。學院經費主要用于學院日常管理支出、學院培訓活動支出、學院獎勵支出等。
本章程經集團公司黨委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本章程由學院培訓辦公室負責解釋。